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判断110题22
2012-09-24 13:51 作者:zmm 来源:华图网站运营中心 点击: 次106.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 )。
A.个人所有财产 B.依法规定享有的财产
C.个人合法财产 D.公民收入和储蓄
107.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108.肖强下落不明已达3年,下列哪些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肖强为失踪人?( )
A.肖强的好友。 B.肖强之妻。
C.与肖强有权利义务关系的雇主。 D.上述三个选项都对。
109.下列合同中,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
A.甲、乙签订质押合同,约定甲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义务,则乙取得质物的所有权
B.甲、乙两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合同
C.甲为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将其财产赠与乙
D.甲因治病急需钱,乙提出以低于市场接近5倍的价格购买甲的珍贵油画,甲无奈之下与乙签订了合同
110.杜某和钟某1997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1998年5月,钟某的妻弟李某要求入伙,以下哪项表述不正确的?( )
A.设杜某不同意李某入伙而钟某同意,则李某不能人伙。
B.设杜某和钟某都同意李某入伙,但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李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并
不能自营饭店。
C.设李某人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于1998年5月以前合伙债务李
某不负偿还之责。
D.设李某人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入伙之前债务李某与杜某、钟某
负连带责任,但有权就其承担数额向杜某、钟某追偿。
答案:
106.C 107.A 108;B109.D 110.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