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经典面试真题解析(二)(2)
2012-10-30 15:27 作者:wsn 来源:华图教育网 点击: 次自由讨论阶段
破冰者:首先要将讨论的原则定下来,本题中主要矛盾就是是否应该按照规定处理。支持撤销鹏程小学教学资格的一方应该坚持有法必依的原则,然后再补充其他佐证的观点;支持保留鹏程小学教学资格的一方应该坚持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从保证立法目的出发,不能刻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问题,粗暴简单的照章办事也许会引发后续许多隐形问题。无论哪种观点的破冰者,都应该将讨论的基调和原则确定出来,才能树立权威,为成为一名组织者做铺垫。
组织者:要将成员的观点进行记录和归类,找出共同点,对于非主要矛盾问题的讨论,如解决学生上学问题、保证学生课程不被耽误以及如何消除人们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孩子的歧视等问题上,不要过多的讨论,当讨论偏离我们讨论的主要矛盾时,组织者应该适时的提醒和引导,使讨论更加有效率的进行下去。同时在发言过程中,对于发言次数比较少的成员,应当适当分配时间给他机会发表自己的看法。组织者的观点并非不能改变,当成员已经倾向一种观点时,为了更快的达成一致意见,组织者应当妥协并说服少数成员达成一致意见。注意,不能以举手表决等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得出结论。
意见贡献者:如果不能做组织者,可以担当意见贡献者,支持某种观点时提出论证意见,如撤销鹏程小学教学资格利大于弊在哪里,或者保留鹏程小学教学资格利大于弊在哪里,再比如如何更好的使学生不耽误课程,不影响学习,政府和学校都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孩子解决上学问题等。
协调者:当两方讨论纠结于非主要矛盾问题时,或者就某一点僵持不下时,协调者应该调解纷争,将思路和讨论引导到主要矛盾和宏观层面,使讨论继续进行。
时间控制者:建议讨论时间的分配,同时适时的提醒成员时间剩余,也是表达自己意见、体现对进程和时间的把控能力。
以组织者(观点为支持保留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为例:
我的性格比较外向强势,习惯宏观的分析问题,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所以我决定从一开始就提出讨论的标准和原则,做一名组织者。我的观点是保留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听完其他考生的自我陈述后,发现只有3号考生与我的意见相同,其他考生的观点都是支持撤销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且理由都是应当依照规定解决这一问题,但是没有分析撤销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的弊端是什么,仅仅提出了几条对策。而3号考生对于每种做法的利弊都分析到了,思路大体上与我一致,即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所以,应该将这个原则确定下来,然后开展之后的讨论。于是我决定第一个发言:“各位考生,听完大家的陈述,我做了一下记录和分类,其中1、2、5、6、7号五位考生的观点是应当撤销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二是鹏程小学硬件软件条件差,影响学生的学习;三是如果对此问题不能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话,不利于全社会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小学的管理。同时提出了几点措施。另外,我和3号考生的观点是应当保留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通,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应该特事特办;二是撤销鹏程小学教学资格会有一系列不良影响。同时也提出了基于保留教学资格应当采取的措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两种观点的共同点是让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主要矛盾是是否应当按照规定解决问题,题中的事件是否属于特殊情况。所以,我们最好能在讨论之前确定解决问题的原则,为了最后能达成一致意见,我认为从共同点出发,即让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为处理原则,然后讨论如何解决矛盾。大家的意见呢?”
这时1号考生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原则不应该是让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而是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鹏程小学的做法已经威胁到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因此应当撤销其教学资格,2、7号考生支持此观点,5、6号考生在个人陈述阶段分析理由时已经采用了我提出的标准,因此比较赞成我的观点,这时我趁热打铁,掌握话语权,继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同时建议让一直没有发言的3号考生发表自己的看法,3号考生从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角度反驳了1号考生的观点,遭到了1号考生的强烈反对,两个人已经从讨论变成辩论,这样是不利于讨论的继续进行的,所以我急忙出来调解:“我觉得1号考生和3号考生说的都很有道理,同时也给了我一些启发,双方的观点不存在绝对的矛盾,我们的焦点是不是可以讨论一下法律规定目的是什么?我认为目的就是让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维持教育行业正常秩序,保证教育公平,这其实就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撤销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将会造成如下弊端……他们的利益仍旧受到损害,那么即便是按照规定办事,是不是也违背了指定规定的目的呢?”这时3号考生接着进行的补充,5、6号考生对我和3号提出的问题不能给出合理的答案,形势慢慢转向我方观点,这时7号考生提醒大家还有10分钟的讨论时间,为了更好的完成讨论得出一致意见,我建议大家按照这个思路提出一些帮助学生的措施,以完善我们最后的答案,1、2号考生虽然还是认为应当撤销教学资格,但是为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做出了妥协,提出了一定要补齐相关手续,不能违反相关规定的意见,被大家采纳。终于在还剩两分钟的时候,小组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于3号考生做的记录比较全,为了保证汇报的全面性,大家建议由3号考生来做总结陈词。
总结陈词阶段
观点1:支持撤销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
很荣幸能代表这个优秀的小组做总结发言。全体成员通过40分钟的讨论,得出如下结论:撤销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
外来务工人员孩子接受教育问题关系祖国下一代成长、教育公平以及社会和谐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同时为社会增加不和谐因素,有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一定要秉承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将鹏程小学问题合理解决。
首先,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凡是未登记备案的教学机构一律要予以取缔。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受教育的权利,因此应该依法撤销鹏程小学教学资格,从长远和宏观的角度看,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公平。
其次,之所以要撤销鹏程小学教学资格,是因为一方面鹏程小学软件建设跟不上需求,师资力量薄弱,另一方面鹏程小学硬件设施差,危棚简屋和不卫生的伙食条件,均对学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短期不利于学生健康和学习,长期不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因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撤销鹏程小学教学资格。
最后,撤销鹏程小学教学资格和让学生继续接受教育并不矛盾,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该做好学生的转接工作。停学后的学生可以安排到周边其它的教育部门下属公办学校就读,对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可以实行减免书杂费,对接收外来务工子弟就读的学校可提供额外财政补贴。这样既可以使学生接受更正规更高质量的教育,又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
因此,小组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应当撤销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在讨论过程中,所有成员集思广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每个人在讨论中都受益匪浅,同时为达成最终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最终得出这一讨论结果。汇报完毕,谢谢各位考官!
观点2:破例保留鹏程小学教学资格
很荣幸能代表这个优秀的小组做总结发言。全体成员通过40分钟的讨论,得出如下结论:保留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
外来务工人员孩子接受教育问题关系祖国下一代成长、教育公平以及社会和谐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同时为社会增加不和谐因素,有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一定要秉承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将鹏程小学问题合理解决。
首先,从保证立法目的出发,相关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能够更好的学习和成长,不能脱离立法目的刻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此事,粗暴简单的照章办事也许会引发后续许多隐形问题。如果撤销鹏程小学教学资格意味着要把学生转到其它学校,一方面,由于教材、课时存在差异,教学衔接会出现问题,学生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如果没有很好的过度,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另一方面,其他学校对这些外来务工子弟的孩子的接受也需要一个过程,很多孩子甚至老师会因为多方面的原因歧视这些孩子,这不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当保留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让他们在原有的学习氛围中更好的学习和成长。
其次,正所谓不抛弃不放弃,一个都不能少,如果撤销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在转接的过程中,有部分孩子可能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学校或者其他原因而辍学,而这又从客观上违反了我们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破例保留鹏程小学教学资格有利于所有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保护。
最后,不撤销并不表示对其听之任之,鹏程小学应该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在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门应该特事特办尽快将手续办好。政府应该对鹏程小学提供大力的资助,解决鹏程小学目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可以将市政动迁后准备拆除的旧厂房、旧仓库改造后提供给鹏程小学作为校舍、市财政提供适当补贴。并鼓励师范院校的学生前往鹏程小学进行教学活动。通过各种手段,将问题处理好。
因此,小组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应当保留鹏程小学的教学资格。在讨论过程中,所有成员集思广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每个人在讨论中都受益匪浅,同时为达成最终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最终得出这一讨论结果。汇报完毕,谢谢各位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