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保障安居攻坚前行(3)
2012-11-11 15:1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zmm 来源:华图网站运营中心各地完善制度确保公平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在保障房的分配管理上已投入巨大精力,除积极查处违规问题外,还从制度设计、跟踪监管等方面寻求公平分配、科学管理的路径。
一是多渠道核实保障房申请者的经济条件。如上海市探索建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通过建立“电子比对专线”,涵盖社保、税务、公积金等14个部门和单位,把分散的居民经济状况信息进行充分整合、比对。平台主建方上海市民政局局长马伊里说:“通过这个平台,能较为全面准确地了解申请者的经济状况,运行3年多来,已成功核查出1万多‘假困难户’。”
二是全过程公开保障房申请流程和分配结果。如江西省在统一摇号、公开销售、电视直播、全程公证的同时,在保障房分配中建立起“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即先由申请人自我填表,居委会(社区)入户调查评议,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居委会(社区)将公示结果报区政府,区里再委托街道办组织调查、复核,区政府对复核结果审查后张榜公示;区政府将结果报市政府,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之后,报市政府核准,并在政府网站和当地媒体公示。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局长朱作清说:“从实践来看,‘三审三公示’逐级把关,效果明显,每关都能挡住一大批人。”
三是探索建立保障房合理流动、有进有出的制度。如甘肃省建立了保障房对象家庭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入户调查、社区和邻居访问、审核家庭信息等方式,随时掌握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收入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退出管理程序。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已有3万余户、9万多名群众因经济条件发生变化退出了保障房。
四是对虚假申请者和违规者给予一定的处罚和惩戒。如河北省规定,对骗取保障性住房以及违规使用、转让保障性住房或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驳回其申请或责令其退还、退出,并将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3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分配管理是长期任务,不可松懈
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保障房建设来说,保障房的分配和管理将是政府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目前各地虽然在这方面有一些探索和实践,但进展参差不齐,且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在保障房准入环节,现在主要通过审查、公示等常规手段,从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到区级、市级,相关部门都会进行“静态审查”。这些方法无疑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居民收入和财产形式的多元化、隐蔽化,传统的审查方式已难以完全覆盖。不少房管干部、专家呼吁,应加大对各地保障房准入机制建设的支持、指导和督促力度,防堵分配漏洞。
张学勤表示,确保公平分配还要健全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分配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以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变相福利分房及以权谋私等行为。对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内部人员失职渎职、贪腐违法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说,如何快速、有效地发现和查处保障房违规行为,是各国保障房工作面临的普遍难题。大量的保障房投入使用,保障对象入住以后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如是不是已经另外购房、资产和收入是否已增加等,需要政府投入巨额核查成本实现动态监管。
对此,专家建议,应综合运用技术监控设施、群众监督举报、专门队伍巡查等多种手段,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加强与社会诚信体系的衔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化,建立成本低、效率高的保障房供后监管制度。据了解,广州引入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保障房疑似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截至去年年底已调查出72个违规家庭。
此外,为将保障房分配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我国还必须加强立法。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前不久在北京考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时指出,随着保障房供应规模越来越大,入住群众越来越多,建立实现持续运行的长效机制势在必行。要鼓励先行开展地方立法,为完善政府监管、规范市场运作、实现保障房可持续运行提供法制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