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指导:掌握“六大”答题原则
2013-01-23 15:0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http://jls.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一、全面辩证原则
这个原则主要适用于回答哲理类、社会现象类考题。比如“拿破仑说: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孙中山说: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谈谈你的看法。”回答这类题目,可以运用哲学上的一分为二看问题的观点,首先对两个看起来相矛盾的话语进行一个总的评论;接着,从不同的侧面来阐述;最后,结合实际工作谈自己的感受。
二、自我批评原则
这个原则适用于回答压力类、人际关系类考题。如“假如你正在兴致勃勃地和同事谈论领导的缺点,领导出现了,你该怎么办?领导的能力比你低,你该怎么做?如果领导比你强很多,你又该怎么做?”第一,出现问题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第二,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轻重缓急原则
这个原则主要适用于回答压力类、组织类考题。公务员工作琐碎复杂,有时候许多事情会相互冲突,根据轻重缓急的需要来处理事情,也是从事公务员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生活中,我们会经常遇到事情同时发生,并且都急着需要解决的情况。这时,我们首先要冷静地思考,沉着应对,千万不要自乱阵脚。要本着“轻重缓急”原则来处理问题,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四、团结合作原则
这个原则重点适用于回答人际类、组织类考题。公务员工作中,比较注重强调“团结合作、大局意识”,这一点非常重要。如:“工作中你难以和同事、上司相处,你该怎么办?”第一,不管怎样,要以全局为重,以工作为重,在工作中要坚决服从领导的指挥,密切配合同事的工作。第二,运用自我批评原则,积极查找自身原因。第三,工作之余努力培养起与领导、同事共同的健康有益的兴趣和爱好。总之,应该时刻以大局为重,做好本职工作,虚心向领导、同事们学习。
五、阳光心态原则
这个原则主要适用于作答人际沟通类、应急应变类、综合分析类考题。这个原则的适用性很广,一般用于答题的结尾点精处,语言的表述为“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等等。
六、自圆其说原则
这个原则重点适用于回答演讲类、串词类考题。这类考题没有标准答案,只要回答能首尾一致即可。如:“现在学生高消费,攀比现象严重,你作为老师,打算就此问题召开一次家长会,请你现场模拟一下在家长会上的发言。”注意演讲的形式和内容两部分的完整性,能自圆其说合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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