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5 09:01:2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网站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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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图热点--拒吃鱼翅是浪费随了谁的意?(3)
“拒吃鱼翅是浪费”是个伪命题
利令智昏这话看来一点也不过分,专家和业界代表会说出这样的话并不奇怪。人们总是喜欢为自己做的“错事”,找冠冕堂皇的借口来开脱。说实话只是这个借口太没水平,太烂了!用常人的头脑想想:“拒吃鱼翅是一种浪费行为”根本就经不起推敲。“拒吃鱼翅是一种浪费行为”怎么看都是个伪命题。
首先、我们不妨站在与会专家和业界代表的角度来看,说这样的话为维护行业利益,会说出这样的话就很正常了!这样的反驳观点貌似也说得过去。
只是奇怪的是,当局者给出的观点和解释,很难用正常人的思想去解读。什么误捕?什么不吃就是浪费?还找了国外一些国家对捕鲨鱼的行为作对比以为作证;殊不知、这也是他们最后救命的稻草,在无法给自身做法做出合理证明的前提下,只能找出更加愚蠢的做法,来证明自身做法的合理性,这不是传说中的“五十步笑百步”吗?
其实对于这事是可以坦白的,很多问题也包括这“吃鱼翅”,是我们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信也会在发展中解决,又何必编造荒唐的借口混淆黑白、忽悠公众呢?要知道三岁小孩在咱们的十三亿人中并不多!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还承认了“误杀无罪论”。什么“兼捕鱼类”?这不就是等同于说是承认了捕鲨行为是完全合理的?这又是一新奇点。“被兼捕后鲨鱼无法存活,鱼翅消费非但不是对濒危物种的消费,反而是对废弃资源的有效利用”。
按照这说法,吃鱼翅不仅仅是让广大消费者成为“垃圾回收站”,更是生态保护的贡献者!这角色的翻转可谓不可不快啊!好吧!笔者暂且认为吃鱼翅是为生态做贡献,可这吃法又如何解释?从远洋到城市餐桌,这长路漫漫的,这不是在鼓励远洋的鲨鱼“兼捕”吗?试问这样的“兼捕”还是各位专家口中的“兼捕”吗?
不可否认、远洋捕捞中误捕确实会存在,但误捕并非不可防止,在被“兼得鲨鱼”中有些可以放生。只是我们都是人,辛辛苦苦远洋捕捞不容易。很多时候捕捞者也不会想那么多,“到口的就是菜”也就舍不得放生。有消费才会有生产,说什么意外捕获没人信,说什么不吃是浪费更是站不住脚,因为“误捕”的产量可以说明了这一切。
在庞大的鱼翅消费驱动下,“误捕”的鲨鱼数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在误捕的幌子下,专业捕鲨业被当做误捕被承认。放生成为“猎人与猎物”之间的角逐,舌尖上的“拒吃鱼翅”要怎样走?急需“出路”!(荆楚网)
“拒吃鱼翅是浪费”纯属荒唐逻辑
这个所谓的“鲨鱼可持续利用会议”的主办方是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而在这次会议上传递出的声音,更是彻底颠覆了公众对食用鱼翅的看法。按照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和的说法,不吃鱼翅不但救不了鲨鱼,而且还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而会议上抛出这种观点的核心依据,就是鲨鱼不是渔民专门捕获的,而是在捕捞其他鱼类的时候兼捕所得,如果捉到了鲨鱼又不食用它的鱼翅,这就是一种对名贵食材的巨大浪费。这样的观点,实在让人大跌眼镜。如果这样的理论成立,那么一切国家禁止捕猎食用的野生保护动物,都可以找到被捕猎和利用的理由了。熊掌也是名贵食材,既然那些野生黑熊病死、老死之后,其熊掌可能腐烂,或者被其他动物吃掉,那还不如在它们死去之前砍下来加以利用,避免浪费。
同样的道理,虎骨、象牙,在当今社会都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也完全可以按照崔和秘书长的这个理论,加以利用,反正都是为了废物利用,避免浪费嘛。如此一来,所谓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岂不是要被架空了?这与已经得到世人公认,占据主流观点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理念,显然是背道而驰,属于逆潮流而动。
实际上,有关部门为了打击野生动物制品的走私,经常把成吨的象牙,或者是其他野生动物制品集中销毁。如果按照崔和秘书长的“废物利用”理论,是不是都该留下好好利用才行啊?
即使真如有人说的那样,鲨鱼只是在渔民捕捞其他鱼类时兼捕到的,但为了保护这种物种数量急剧减少、濒临灭绝的生物,政府和一些社会组织,也完全可以引导和监督渔民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减少对鲨鱼的误捕误捞和误伤害。而不是觉得既然捞上来了,就应该吃了它,免得浪费。
野生救援协会自2006年以来一直推动“拒食鱼翅”,该协会提供的报告称,消费者对鱼翅的需求把鲨鱼捕捞推向空前严重的程度,有些鲨鱼种群的减幅高达99%,有些种群甚至已经完全消失。这无疑是给了这次“鲨鱼可持续利用会议”一记响亮的耳光。如果再照这样发展下去,别说“鲨鱼可持续利用”了,后人估计连鲨鱼长什么样子,都只能通过影像资料和图书画报来看了。(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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