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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陕西“表哥”杨达才的“手表门”事件和广州“房叔”蔡彬的“21套房”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公众要求建立官员财产收入公开制度的强烈呼声。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遭遇一些现实障碍,财产申报公开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未来制度化趋势不可逆转。

 

  磐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公示在磐安县属第一次,以后是否继续要看后续反响和计划才能决定。对于如何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性,该负责人表示,拟提拔人选在公示期间或提拔后,有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拒绝申报的拟提拔人选,建议县委不予提拔。他坦言,“我们要求干部个人对自己的信息负责,实际操作上很多信息我们也没办法核实,主要靠个人自觉和群众监督。”

  此前在校大学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申请公开近日被曝光的陕西“表哥”杨达才的工资收入,但陕西省财政厅曾以“杨达才工资不属于其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了刘艳峰的申请。这也折射出官员财产收入公开仍存在不少现实障碍。

  制度“破冰”与立法先行

  调查中,专家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官员财产公开、舆论监督是防止公共权力腐败的“三驾马车”。经过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舆论监督已卓有成效;而官员财产公开也期待真正“制度破冰”和“成功案例”。由于没有制度和法律保证,多数地区试点成为当时当地领导者的“勇敢”尝试,很难形成长效机制。

  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第7年在“两会”上提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立法的议案,题为《请求全国人大尽快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纳入立法计划》。韩德云认为,目前颇为紧要的是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然后才能有望看到相关法律的出台。

  “2011年中纪委答复则是历年来最肯定、最清晰的。”韩德云说,中纪委首次表态将尽快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进程。他建议从顶层设计入手,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路径,可采取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方式,由中央层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再授权地方相关部门,先在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和岗位进行试验,再视情况向更大范围推广。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也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要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法律和规范,只有建立综合长效机制,这一制度才能落到实处,起到监督反腐的作用。

  9月16日,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预防腐败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研究制定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出台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针对近期一系列官员财产瞒报事件,广州纪委表示将探索与房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官员财产申报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有专家认为,这些不失为有效的尝试。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刘熀松建议多管齐下,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如先建立‘新公务员’财产收入公示制度,再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等。这既可推动官员财产收入公示制度建立,又能将各方阻力降到最小。”

  对此,重庆市开县纪委书记朱子龙坦言,“要求现任官员申报阻力太大,想要相对比较彻底的公开,只能从新上任的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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