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2012-06-29 08:53 作者:gcj 来源:华图网站运营中心为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进一步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方式,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进人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把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中来,促进事业单位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人员,除政策安置、涉密岗位、特殊人才、人事部门批准引进的高层次短缺(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采取其它办法选聘的以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也可以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额、增人计划内进行。
三、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职责所需求的能力;
(四)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申报增人计划。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需要新进人员,应在3月底前申报用人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新进人员的岗位、数量、条件等内容。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党委组织或政府人事部门。
(二)拟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事业单位负责拟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同级党委组织或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招聘原则、招聘岗位、条件、数量、范围、考试办法、招聘方法,组织领导等。
(三)发布招考通告,组织报名。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考通告,组织报名。
(四)考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其它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进行实际操作测试。
面试在笔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共同组织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可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面向社会张榜公布。
(五)体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