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点大全(债权)
2012-08-17 15:12 作者:zmm 来源:华图网站运营中心 点击: 次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时间越来越近,华图教育为帮助考生有效备考,精心梳理出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文综考点,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点,并根据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文综历史考点,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文综地理考点,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文综政治考点,分科目进行考点梳理细分,相信能够帮助考生提高复习备考效率,赢定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
第三部分 债权
一、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与特征
(二)债的分类
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5.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6.主债与从债
(三)债的发生原因
1.合同 2.侵权行为 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性质;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4.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四)债的保全
1.债的保全的概念 2.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
3.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
(五)债的担保
1.债的担保概念
2.保证 保证的概念与特征;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与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保证责任的免除。
3.定金 定金的概念;定金的成立;定金的效力。
(六)债的移转
1.债的移转的概念 2.债权让与 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债权让与的效力。
3.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的概念;免责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
4.债的概括移转 债的概括移转的概念;债的概括移转的类型;债的概括移转的效力。
(七)债的消灭
1.债的消灭概念
2.债的消灭原因 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二、合同
(一)合同概述
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合同的分类: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承诺。 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合同的内容 提示性条款;格式条款;免责条款。 2.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规则
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 2.合同解除的分类 3.合同解除的条件 4.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
(六)各种合同
1.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出卖人与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则;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
2.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合同的撤销;赠与合同的解除。
3.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赁合同的解除。
4.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承揽人与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承揽合同的解除。
5.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保管人与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6.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货运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7.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主要义务;委托合同的解除。
8.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委托人与居间人的主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