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这些年村官缘何频频落马(2)
2012-09-08 11:21 作者:wsn 来源:华图教育网 点击: 次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村民理财小组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机构,由村民选举产生。但正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承担了综治、计生、城管等公共管理职能,本质上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机构,这对村民(股东)监督影响不言而喻,使得他们往往不敢真正监督。
目前,村一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全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区、镇街仅有少量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容易出问题,但毕竟不是我们出大头,不方便纳入监管。”张义说。
经济事务方面,要让集体经济组织长期良性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最终目标。查振祥认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产权问题。作为从原行政村集体经济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公司属社区型的股份合作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股份制公司,股权在法理上不完善,股权封闭,不能流通,经营管理水平也不高。
“长期来看,应该允许并鼓励股份合作公司的股权合法流转,包括继承、赠与、转让和抵押。在企业内部建立股权流转机制,促进股权在企业内部的流转。允许股民拉开持股比例,不设股民持股比例上限。经股东代表大会批准,股份合作公司可以通过增资配股方式筹集资金。”查振祥说。
完成这一步后,改革权力机构,变更投票方式,实行股东大会制度和一股一票制度,进而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而在行政事务方面,必须加快村社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剥离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管理职能。基层党组织成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政府部门承接行政事务,村、居委会依法开展居民自治,集体经济组织专心发展集体经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目前,深圳围绕这个方向,大力推进“居站分设”,值得借鉴。
查振祥认为,针对当前现状,政府部门第一要解决的还是加强监管。“可以考虑在区政府层面设置集体经济指导委员会,一方面是监督,一方面是规范。“然后是稳步探索,包括适当放开募集股比例限制,允许国内外法人、自然人资本进入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多元化的股本结构,打破现有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封闭格局,从社会上聘请专业人才加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查振祥说。
“如2009年查办的昌岗街联星新港经济合作社原社长谢某某,在该社兴建16层集资楼过程中,对施工方向生产社借支工程款的管理极其混乱,没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导致出现1400多万元假发票的问题。”报告中表示。
据媒体报道,萝岗区九龙镇黄田村村委会原主任陈汉明自2005年以来,利用职务便利,在村集体土地出租、工程建设等方面涉嫌收受他人财物40多万元、侵占村集体财产100多万元。
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江瑞根:2011年8月至10月期间,因村道硬底化工程,先后3次收受该工程承包人唐某某贿送的人民币共10万元。2012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对江瑞根受贿所得的10万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记者发现,村社干部因经济问题落马,主要集中于利用职务便利,在村集体土地出租、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收受贿赂,侵占村集体财产。侵吞诈骗方面,包括伪造合同、伪造宅基地证、使用假发票入账、白条子下账、收入不上账、虚列支出等形式,套取国家征地安置补偿款。如萝岗区汤村村委会原主任汤柱辉,曾套取征地补偿款逾500万元。
内外监督机制难建立
村官频频落马,与现行的监督体制缺陷密不可分。
长期关注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省政协委员查振祥说,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封闭性组织,对于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土地,村民(股东)并没有所有权,他们的股东身份是依据其组织身份来确定的,并不是按出资额。“内部监督机制很难建立,有的虽然设置了监事会,但基本不起作用,还是一把手说了算。”
一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集体经济组织中董事会、监事会(还要加上党组织成员)都是一套人马,有着许多的共同利益。比如说他们的薪酬,一般的做法是:工资定额,奖金则由街道参照区对街道的考核制度,对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考核,按考核的成绩确定管理层的奖金水平,这种考核是不分董事会、监事会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内部监督难,外部监督也不容易。上述人士坦言,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多为农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每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一次。
但在实际运作中,依然存在问题:伴随农村城市化的推进,一部分集体经济组织转制为公司,已经没有农业,农业部门出师无名,不好再对其进行审计。